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字体免费下载不等于能免费商用

  刘攀峰

  为了吸引消费者,一些企业喜欢选择个性化字体,用于产品包装上或者海报宣传中。然而,商用字体通常具有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使用可能构成侵权。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字体侵权案件。

  案 情

  某科创企业研究了一款科研产品,为提升宣传效果,在产品的海报宣传页及外包装设计上使用了某公司享有版权的“科技带你飞”5个字。某公司认为某科创企业的行为侵害了其创作的“方圆体”字体的著作权,遂诉至法院。

  审 理

  审理中,某公司针对案涉权利字体的作品创意作出说明,权利字体将几何图形的特点融入笔画之中,从而创造出字体方正、笔画圆润、充满柔感的“方圆体”,同时提供“方圆体”在其公司官网上商业发布授权价格说明。

  经当庭比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海报宣传页及外包装设计上使用的“科技带你飞”5个字与某公司的“方圆体”字体在字形设计、笔画构成、整体视觉上无实质性区别,两者构成相同。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公司设计的字体通过变化的曲直、长短、形态等方式对汉字进行艺术化处理,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呈现出不同于传统字体的独创性表达,融入了书写者的独创智力判断和取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应受到法律保护。某科创企业未经授权使用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至于赔偿数额,某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和某科创企业的违法所得,故依法适用法定赔偿。法院综合考虑案涉权利字体类型、创作难度、许可费,被告的经营规模、使用的字数、侵权行为的后果以及某公司的维权情况,酌情确定了某科创企业赔偿某公司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点 评

  碑林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武清介绍,汉字不仅是日常信息的传递者,进入数字时代,通过字形变化的曲直、长短、形态等方式对汉字进行艺术化处理,形成独具美感的字体,一笔一画间凝聚了创作者的智力成果,若构成“美术作品”,将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免费下载不等于免费商用。企业在制作包装、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商业使用场景时,不能图一时之便利,随意在网站上下载所谓的免费字体,实际上,许多从第三方网站上下载的字体根本不免费,有的甚至打包下载了一些商用需授权的其他字体。因此,第三方下载的免费字体不可任意使用,不能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严格遵循“先授权、后使用”原则。使用者应优先使用进入公有领域的免费字体,如宋体、楷体等,如果确实需要使用特定的商业字体,应严格遵循“先授权、后使用”原则,可采用拨打字体厂商电话、网络查询等方式,确认字体是否可商用及相关的授权范围。建议在其官网查询明确的版权以及授权使用信息,如官网无明显免费授权商用信息,最好电话沟通厂家,确保不使用版权不明确的字体。若字体由第三方设计公司提供,需使第三方明确使用用途,并获得许可,以免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