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雅丽)7月4日,灞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腾交案涉大楼内100余间酒店用房,顺利完成了执行任务。
2021年,某实业公司以某商业公司未按约定交纳租金等费用为由,将某商业公司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中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原被告租赁合同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租金、房屋占用费及拖欠水电费共计673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原告要求被告腾交其占用的房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随后,原告将房屋实际使用人严某及其所在的某酒店管理公司诉至灞桥法院,要求对方腾交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灞桥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腾交所占用房屋,对外墙表面恢复原状,并支付房屋占用费。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李令坤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也未做出具体还款计划。执行法官在涉案场地张贴腾交公告,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灞桥法院遂组织执行人员开展强制腾交行动。
当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录像下,执行干警们按照预案对屋内现状及物品进行清点录像,逐一登记造册,随后将物品搬至指定地点进行封存,并更换门锁,张贴封条。历时7个多小时之后,所有案涉房屋腾交结束,执行法官将钥匙悉数交给了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