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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淳化法院审理一起借贷纠纷

  本报讯(景文)8月8日,淳化县法院依法对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赵某作出拘留10日、罚款2万元的决定。

  在淳化县法院审理赵某与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赵某提供了其向常某转账的微信记录、常某书写的借条。常某辩称双方之间的债务为赌债,其应赵某要求书写了所谓的装修用途的借条。

  办案法官经多方调取证据,查明被告常某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原告赵某提交的证据均为掩饰赌债这一非法债务,案涉款项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赵某的起诉,并对赵某作出罚款及拘留决定。

  办案法官表示,当事人通过虚假陈述,甚至提供所谓的“证据”,以为能够使其非法债务合法化,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绝不会为非法债务兜底,企图钻法律空子,利用法院实现非法债务合法化的做法,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