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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临潼起诉一起倒卖文物案

  本报讯(惠亚洲 侯树荣)近日,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倒卖文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审理。

  2015年,被告人权某某、杨某某经刘某某介绍,以32万元的价格从李某某处购买了两块青石板画,刘某某从中获利2万元。2018年,杨某某、权某某为获取利益,将两块青石板画委托张某某在其经营的古玩店售卖,被公安机关查获。“送鉴疑似文物共计3件,经鉴定2件为三级文物、1件为一般文物。”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龙国强介绍道。

  在庭审调查中,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刑事起诉书,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诉请法院判令刘某某、权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4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判令赔偿鉴定费用8000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办理该案中,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司法作用,服务辖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辖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贡献了力量。”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