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鑫)4月2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师范大学在陕师大长安校区举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院校合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并为陕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此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院校合作机制的签署,旨在构建“司法审判+科研支撑”协同创新平台,将紧密围绕黄河、汉江流域生态治理、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等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生态环境案件裁判的科学化与专业化,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理论支持与技术保障。建立合作机制和研究实践基地,将在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有望培养出更多具备生态法治理念和实践能力的“环境+法学”复合型专业人才,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能够将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转化为学术研究的重要课题,促进法学理论与生态环境科学的深度融合,为生态环境司法裁判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理论依据。
本次合作开启了陕西高院与高等院校深度合作、协同推进生态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将为全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