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
经核查, 下列143人(详见附件)存在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经采用电话联系、短信通知、快递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或逾期未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规定,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予以公告。请有关个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下列社保基金专户。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且受送达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从受送达人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中抵扣。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中心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抵扣的,我中心将依法向当事人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账户名称: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银行账号:611301032018000982231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附言:(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退回失业待遇
联系人:员帷鹤 联系电话:029-82289515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 909办公室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