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传杨莹)9月16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刑反向衔接案中的“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与会人员解读了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的核心内涵与实践价值:行刑反向衔接是司法机关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已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处理线索,由行政机关依法追责的关键机制,核心是解决“刑事不追责、行政不能缺位”的问题,避免“不刑不罚”。随后围绕“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这一核心问题,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后,逐一提出意见、发表看法。经过全面听证和独立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被不起诉人具有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听证意见为检察机关最终作出是否提出检察意见的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据悉,2024年以来,临渭区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77件,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73件,有效避免“不刑不罚”,实现了刑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