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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在创新发展中收获成果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推进“三有”争创纪实

定边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永刚(右)介绍定边检察公益林建设情况。

“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人大代表、治沙英雄石光银(右)对检察公益林种植进行技术指导。

定边县检察院检察公益林基地。

干警进行水资源调查取样。

检察院负责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调研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和保供工作。

干警向群众解读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官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刑事检察观护基地。

定边县检察院修订《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定边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

  2021年,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部署、重落实、看成效,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该院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关于“三有”争创安排部署,结合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提升。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为标杆,纵向对比,紧盯反映检察工作质量效果的64项量化数据指标,提出在质量上有提升、在排名上有进位要求。坚持高点定位,推动处于前列的指标进一步争先、处于落后的指标实现进步。不断强化特色品牌意识,以已经具有品牌价值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和检察公益林为引领,深挖了一批来自一线,有温度、接地气,能够代表定边检察工作水平和文化价值的亮点工作和创新实践,同时采取“项目化”推进方式,立足实践总结推广,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实现从全市领先、全省知名向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跨越。

  ●  砥砺实干再创佳绩  笃定前行稳中求进

  从核心业务数据来看,定边县检察院多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进步明显,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案-件比”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其中刑事检察“案-件比”从1.38下降到1.16,民事检察“案-件比”从2下降到1.17。刑事检察工作中,该院不捕率40.31%、不诉率15.85%、开展追赃挽损率14.91%、认罪认罚适用率91.4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48%、监督立案率66.67%、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均较2020年有所上升。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该院附条件不起诉率27.27%,上升100%;社会调查适用率上升93.52%,达到109.52%。民事检察工作中,该院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从85.71%跃升至98.51%,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同比增加40.91%。

  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定边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办理促进依法行政案件12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份。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该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该院致力于重点行业领域“大扫除”,针对存在的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3份;重视“回头看”,确保真整改、真落实。

  从工作成果来看,定边县检察院综合工作稳步发展,邀请、走访、电话联络全国人大代表频次明显增加;编写检察信息47期,其中被省检察院采用2期、市检察院采用5期;报送典型案例13件,其中2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库,典型案例入选实现了零的突破;撰写调研文章21篇,其中4篇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该院积极参加区域检察业务研讨论坛,选送交流的论文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385篇,微博发布消息3590条,今日头条推送消息2075条,在媒体发表文章123篇,多项工作被宣传报道,获评“二〇二一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  锲而不舍锚定目标  精耕细作保位争先

  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中,定边县检察院从全市中游跃升到全市第一名,实现了质的飞跃。在传统的强项工作中,该院以求极致的精神,始终保持领先,并不断做优做精各项工作。

  定边县检察院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稳中求进,不捕率、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刑事抗诉采纳率、刑事抗诉撤回率、监督撤案率等业务数据排名连续两年处于全市前列。该院致力于保护红色资源,开展了长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切实保护了定边县“中央红军入陕第一站”及其周边革命文物和红色资源。该院积极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寻访革命旧址23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推动定边县红色资源保护取得新成效,一起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典型案例。

  定边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9年被团中央、最高检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该院以这一荣誉为新起点,不断丰富未检工作内容,创新未检工作模式,先后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于2020年建成心理咨询室、“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于2021年成立“边城朝阳”工作室。该院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入选全省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

  定边县检察院聚焦短板弱项,每季度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对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对排名靠后的业务数据,该院实行月通报、季会商制度,检察长面对面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专题汇报,明确重点,限期整改。在一系列举措有效落实下,该院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从全市第6名上升到第3名,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从全市末位进步到中等行列,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刑事抗诉率从落后跨入前列,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从第5名跃升至第1名。

  ●  匠心打磨止于至善  顺势而为培育品牌

  经过努力,定边县检察院打造出带有鲜明特色的检察品牌,并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历久弥新。定边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现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并在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未检小课堂学习专栏。该院通过开展模拟庭审、观摩庭审、表演情景剧、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了力量。该院“边城朝阳”工作室入选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

  检察公益林建设日臻完善。定边县检察院把检察公益林建设成为榆林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榆林市检察机关恢复性司法实践基地和生态法治教育基地,聘请“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人大代表、治沙英雄石光银担任造林顾问。定边检察公益林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各级媒体高度关注,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广泛宣传,荣获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公益诉讼检察再添成果。定边县检察院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某豆腐坊卫生不达标案、白色地膜污染环境案、长征文物资源保护案等一批影响深远的案件,并从办理的案件中选取42件案例编写了《定边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其中,2件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库。

  水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定边县检察院联合县人大,以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权为基础,以人大执法检查为载体,将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合力,牵头对全县水资源变化及污染情况开展调查,并最终形成《定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推动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联手保障民生的创新举措,成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值得推广的新方式。

  定边县检察院把精准培育“定检品牌”、不断发掘培育新的特色亮点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有效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快速提升。

  定边县检察院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该院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78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45项,形成《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加强流程管控,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职能,对司法办案各环节、各流程实时监督,坚决杜绝了流程违规;严格落实程序规则,规范召开党组会和检委会的审核审批流程和议事规则。在创新党建工作方面,该院构建了“1357”党建工作新方式,得到榆林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党建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该院积极建设学习型机关,丰富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增加了交流讨论环节,通过思想碰撞增强学习效果;积极打造专业化检委会,丰富和完善检委会职能,在依法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大工作部署的同时,加大检委会业务学习次数,学习、决策双轮驱动,提高检委会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定边县检察院不断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研究完善了以检察官履职、办案数量、办案质效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办案业绩评价体系。该院组建了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建立检察官自评、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审定、考评等次公示的科学考评程序;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检察官提拔使用、等级晋升、是否退出员额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有效实现绩效管理。

  2021年,定边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省检察院“三有”争创和榆林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起步年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一分部署、三分落实”的工作要求,精敲细打,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定边县检察院获得中、省、市集体荣誉22项,个人荣誉54项,实现了“三有”争创和高质量发展的年度目标。                    韦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