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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安心“畅泳”

  本报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程倩雯

  “夏天就爱带孩子来游泳馆解暑,现在一进门就能看到卫生许可证和当日水质检测报告,环境干净、场所规范,我们家长打心底里觉得踏实!”5月15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对游泳场所规范经营督促整治案开展“回头看”时,一位孩子母亲欣喜地分享着游泳馆的新变化。

  这是秦都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为抓手,筑牢群众游泳安全防线的生动实践。

  去年8月,秦都区检察院干警对辖区9家游泳馆展开走访调查。走访中,一位市民忧心忡忡地反映:“孩子游泳后总说身上痒,泳池看着干净,却从没见过水质检测报告。”循着群众的反馈,检察官深入排查,发现部分游泳馆存在无专业水质管理员、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公共卫生用品无检验合格证、救生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这些隐患如同潜藏的“暗雷”,严重威胁着公共场所安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守护群众“游得干净、游得安全”的心愿,办案检察官迅速行动,与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去年11月,秦都区检察院分别向2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一方面,建议卫生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涉案场所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督;另一方面,要求体育监管部门履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即刻部署执法人员开展全方位调查取证,向涉案游泳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过程中,涉案游泳场所配齐救生员和水质管理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全员应急演练,还积极联系生产厂家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资料。与此同时,卫生部门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专项监督抽查通知,对重点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进行抽查,监测空气、水质及顾客用品用具卫生状况,并向社会公示问题场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去年12月,存在问题的游泳馆全部完成整改。因季节停业的游泳馆在今年5月重新营业时,经卫生、文旅部门排查,卫生健康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如今辖区泳池的安全隐患已清零,市民可以放心畅游!”秦都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乔小妮表示,秦都区检察院将继续与行政机关深化协作,通过长效监管推动辖区游泳馆等公共场所环境持续向好,让群众的“清凉一夏”充满安心与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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