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苟娜
“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守护这些散落山野、承载千年文明的瑰宝,不仅是一项工作职责,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历史托付。”7月18日,宝鸡市麟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锁田向记者说道。
在麟游县检察院,一场以“寻访、办案、传承”为核心的文物保护行动正在深入开展。这是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的生动实践。今年5月,麟游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带着取证设备和案卷资料,到千佛院摩崖造像、蔡家河摩崖造像、寿圣寺卢舍那铁佛开展寻访,为散落在山野间的文化遗址筑牢法治屏障。
千佛院摩崖造像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县城西南的百尺崖上,近40平方米的石崖上雕凿了一千多尊佛像,最大的一尊佛像位于正中上方,余下一千多尊小佛像诸多形态、千佛千面、绝无雷同。蔡家河摩崖造像是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麟游县蔡家河东岸山崖间,造像分布在东壁及北壁,绝大多数位于东壁。寿圣寺卢舍那铁佛为金代所铸,位于麟游县丈八镇丈八村瓦子塬村,铁铸佛造像高约6米,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寻访中,检察干警发现千佛院摩崖造像严重风化;蔡家河摩崖造像裸露在荒沟边,保护区内无任何保护措施,被游人乱刻乱画;寿圣寺卢舍那铁佛殿内环境潮湿,存在铁佛本体出现锈蚀、缺乏针对铁质文物的科学防护与恒温保存条件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麟游县检察院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向主管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多次会同县文旅局等单位就文物保护及文化传承问题沟通座谈,通过专项监督,督促整治文物保护点周边环境,对损毁文物的不法行为依法查处,为文物设置责任公示牌,系统解决县域文物管护难题。
检察建议的发出,并非履职的终点,而是推动系统整改、构建长效保护机制的起点。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麟游县检察院与县文旅局召开联席会议,就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逐项沟通,共同研究制订翔实的整改方案。
在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持续推动和文旅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各项整改工作于6月底取得明显进展:聘用兼职文保员3名,负责对3处文物保护单位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工作;千佛院摩崖造像核心区立起保护棚架,优化蔡家河摩崖造像保护区域内排水系统,水患得到有效治理,寿圣寺卢舍那铁佛殿根治漏雨问题,文物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建立起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将责任公示纳入常态化管理,推动30处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均衡保护,对各镇制作的26个责任人公示牌进行统一安装,目前新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到位。
以此案办理为契机,麟游县检察院与麟游县文旅局确定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文物保护不再是文旅部门的“独角戏”,检察监督将常态化嵌入文物保护链条,文物保护工作真正迈入了“协同共治、长效传承”的新阶段。从检察官跋山涉水的寻访取证,到精准有力的检察建议,再到多方协同的长效机制构建,一条以法治力量贯穿始终的文化遗产守护之路正在麟游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