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是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主要由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组成,内容包括民主、法治、人权等。中国共产党领导创立的红色法治文化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在领导法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治内涵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的总和。红色法治文化蕴含着自由、平等、人权的丰富意涵,理解红色法治文化要抓住其要素和价值取向。
一是革命性。红色法治文化的突出特点就是革命性,就是“我们不但要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要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破坏一个旧世界,否定旧的制度、旧的秩序并不是革命的目的,而是革命的过程,是方式和手段,目的是为了建立新社会和新制度。
二是人民性。人民性是无产阶级先进政党的显著特征,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性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公仆思想,为人民服务是这一思想的中国式表达和阐释,亦是红色法治文化的最高价值取向。
三是平等性。平等是法治的核心价值之一,红色法治文化中的平等,包含多重意涵,一方面,它是指所有人,特别是底层民众在法律面前平等;另一方面,它鲜明地反对任何基于身份、地位的特权,这使其与旧时代的“形式平等”明显区别。
四是创新性。红色法治文化的价值选择之一就是创新。在打破旧的秩序、旧的社会过程当中必然伴随着新制度、新法律和新社会秩序的产生。人民调解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等先进的法律制度,就是红色法治文化创新性的突出表现。
关于传承红色法治文化,我有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保障。各部门要在查阅有关历史资料、研究既往相关档案、统筹学术研究资源等方面为中青年学者提供便利条件,引导鼓励中青年学者做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播者、传承者。
二是要充分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要加强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的保护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整合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充分发挥陕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优厚的禀赋,建议国家在延安建设中国革命法制历史博物馆,作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学习、传承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