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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8日
数字经济时代下数据开放的回顾与前瞻
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 刘学涛

  2015年至今年3月,国家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对“公共数据开放”从制度层面进行了明确。研究一个制度之前,我们必须要溯本追源。关于数字经济时代下数据开放的回顾与前瞻这一课题,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讲解。

  目前,我国公共数据开放主要存在制度建设不足、缺乏统一规范以及实践落后三个方面的问题,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没有被打破。为平衡公共数据开放与个人信息保护,多位学者提出了匿名化、去标识化、利益衡量、分级开放等解决办法。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两者都是以打造透明政府以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数据开放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制度基础与功能定位不同、目标有所不同、互动关系不同。政府数据开放不只是面向数字时代的转型,更为我们建设数字政府指明了方向。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历史演进主要分为:探索阶段(2001年—2006年)、初步发展阶段(2007年—2014年)、深入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三个阶段。据《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底,我国已经有208个省市地方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21个、城市平台187个,占全国城市数量的55.49%,“开放数据,蔚然成林”的愿景已初步实现。

  国外在数据开放上,一方面关注新兴信息技术及数据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开放数据质量和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公众的数据需求。这些做法给我国数据开放提供了借鉴。下一步,我们应健全数据开放政策,逐步扩大开放范围,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数据的需求,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促进开放数据利用创新。

  当前,数据应用场景呈现出大爆炸趋势,如何有效利用开放的数据推动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动法治化发展进程,带动数字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未来政府治理和法治改革创新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