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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8日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交大做法”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万强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 响应国家战略急需,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本科生培养层面,交大在原有“中澳丝路班”的基础上设置了国际经贸规则这一新专业;在硕士生培养层面,全国首批设立法律硕士国际仲裁方向,自主设立“国际法律事务”硕士专业,开设了“中国法与国际商法”国际硕士班;在博士生培养层面,设立了国际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目前,交大共有法学、国际法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一体贯通的交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形成。

  为了给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和商务部等联合设立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政策法律协同创新中心,和最高法合作设立了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和最高检合作设立了“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携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并持续做实丝绸之路法学院联盟。交大重视并积极参与陕西省涉外法治建设,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牵头起草了陕西省自贸试验区条例。在交大法学院的支持下,我国首例适用塔吉克法律的案件在陕落槌。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起步不久,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法学院校应当各有侧重,特色发展,避免同质化。二是要不断创新培养模式。在法律+外语模式基础上,探索外语+法律模式,要招收对某一国别怀有浓厚兴趣的外语专业学生进入法学院深造学习,以培养能持久“深耕”某一国别法的全才。三是要细分类别。应在国际公法人才的培养方面采取更多更有实效的措施,强化学生的家国情怀与使命担当。四是要加强实践教学。涉外法治业务实习实训的平台与机会相对较少,在这方面应该提供更多的政策与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