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姿颐)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精神标识。4月1日起,《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施行,标志着黄帝陵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条例》共5章31条,从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黄帝陵保护进行规定。
“《条例》的制定将黄帝陵的保护提升至法治化高度,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与以往文物类立法不同的是,《条例》在明确文物保护的同时,注重彰显黄帝陵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一体推进文物保护、文化繁荣和文明传承。同时,《条例》将实践中已成共识、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固化上升为法律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赵虹介绍。
《条例》扩展了黄帝陵保护对象,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同时,将保护区域内以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桥山古柏群等古树名木,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周边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作为保护对象。
《条例》规定,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编制黄帝陵园区发展规划,做好与延安市、黄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黄帝陵保护规划的衔接,组织实施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活动,规范并指导其他祭祀活动,开展黄帝文化、黄帝陵文化的挖掘、研究、阐释、宣传等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成为连接海内外中华儿女的重要情感纽带。乙巳(2025)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将于4月4日9时50分举行。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于每年清明节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举行公祭轩辕黄帝典礼。公祭轩辕黄帝典礼以溯源寻根、凝心铸魂为主旨,体现民族复兴、祖国统一、爱国主义等价值追求,公祭活动应当庄严、肃穆、隆重、节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