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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法检两院签发米仓道定波桥《司法保护令》

  3月28日,《司法保护令》标识牌揭牌现场。

  通讯员 徐小娟 摄

  本报讯(通讯员 朱虹 记者 张大鹏)3月28日,在汉中市南郑区青树镇米仓道定波桥畔,南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彦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李果共同为《司法保护令》标识牌揭牌,让沉睡的古道在法治守护下重焕生机。

  米仓道定波桥曾经一度处于失管状态,为避免古道遗迹损毁灭失,形成有效的保护合力,南郑区法院、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同签发《司法保护令》,围绕米仓道定波桥的保护提出“四项禁令”,划定法律红线。

  米仓古道是连接川陕的七条古蜀道之一,起于汉中南郑,穿越米仓山,抵达四川巴中,承载着川陕两省跨越千年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交流。南郑区青树镇米仓道定波桥是米仓古道北段一处重要历史遗迹,桥侧立有咸丰五年重修桥碑,已有160多年历史。该桥于2022年1月被南郑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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