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杜永清)“送达回证、行政机关的回复函等没有扫描上传,请在网上办案系统内进行办理。”“网上评查系统里有5件案件需要评查,请8月20日前评查完毕。”8月12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把提醒信息发给各位检察官,督促其及时办理。
据悉,为了切实做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今年4月,陈仓区检察院出台了《“每案必查、每案四查”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案件办结后须经自查、检查、评查、复查4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四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以考评倒逼责任落实,激励引导检察干警履职担当。陈仓区检察院通过构建全流程、多层次评查体系,以评促改、以查提质,从202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看,办案质量持续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