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陈尚伟
“今年以来,行政检察部门共审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件,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5件,实现刑事与行政责任有效衔接。”8月29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
今年以来,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聚焦内部融合、深化外部协作,着力构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闭环机制。
为提升监督精准性,潼关县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干警深入学习最高检及上级院文件精神、典型案例和工作指引,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向;围绕“帮信罪”、轻微伤害、破坏环境资源等高发领域执法规范,利用检委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精研办案流程、监督要点和证据标准,通过强化分类研判与精准学习,统一办案思路和监督尺度,筑牢高质效办案业务基础。
在强化内部衔接方面,该院优化机制,建立行政检察牵头抓总、刑事检察密切配合格局,通过细化移送范围与标准,确保不起诉案件“应移尽移”。案管部门利用后台数据监测,定期督促提醒,确保所有不起诉案件全部移送。对刑事检察部门拟作不起诉案件,行政检察部门干警通过列席检委会,提前熟悉案情、研判证据、明确处罚依据,打好衔接基础。同时,该院健全刑行部门及时沟通和结果反馈机制,将行政处罚结果第一时间向刑事检察部门反馈,确保内部协作顺畅高效。
在增强外部协作方面,潼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府检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常态化沟通协作,就案件移送标准、证据移交规则、信息共享、处罚必要性及量罚尺度等关键问题凝聚共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制发检察意见时,同步移送不起诉决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行政机关全面掌握案情,为依法精准处罚提供依据,有效避免“不刑不罚”或“过罚不当”。针对需异地行政机关处罚等复杂情况,该院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在办理1件需异地行政机关处罚案件时,扎实取证上报省检察院,促成省检察院与异地省级部门会签协作机制,有效破解跨区域衔接难题。
与此同时,该院坚持“全链条监督、全覆盖问效”,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行政检察履职重点,通过定期走访相关行政单位,跟进行政案件立案、处罚全过程,借助行政机关反馈及时了解意见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现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融合,督促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