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孔威)“异地阅卷太方便了,从提出申请到阅到电子卷宗用了不到两个小时,两地检察机关的高效服务解决了我的一件大事。”9月1日,陕西金宝律师事务所谢律师在领取跨省异地阅卷电子卷宗时欣喜地说道。
9月1日,谢律师来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称其代理了一件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因存在不适用互联网阅卷的情形,无法申请网上阅卷,故提出异地阅卷申请。
凤翔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依照异地阅卷相关工作规定、核实律师信息及代理材料后,第一时间与长汀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通过全国检察业务2.0应用系统“异地阅卷”功能提交申请。长汀县检察院审核材料后,将案件电子卷宗加密后推送至凤翔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律师权利义务及相关注意事项,签署“律师异地阅卷签收回执”及“律师异地阅卷保密承诺书”,在为律师提供异地阅卷便利的同时,落实保密责任。本次异地阅卷是凤翔区检察院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办理的首例异地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