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新航)3月6日,西安市雁塔区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顺利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雁塔区调解协会章程(草案)》《西安市雁塔区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西安市雁塔区调解协会经费管理办法(草案)》等,选举产生区调解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长刘丽华作任职发言。
会议强调,区调解协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协会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督促会员遵守协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履行会员义务,参加协会活动,深入推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强化协会行业指导作用,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注重吸纳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要加强调解工作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区调解工作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纠纷、找调解”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