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继娥
法治政府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治理体系二者之间如何共生发展,是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课题。法治政府建设着重于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确保政府职能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而政府治理则侧重于政府如何更加高效和公平地管理与服务社会。二者相辅相成,双轮并进。
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的路径。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强调政府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并确保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这一理念不仅要求政府的行为要有法律作为依据,还强调政府行为的透明、公正,并且要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因此,法治政府建设不仅是对外部行为的规范,也是对政府内部运作的约束。权力清单制度的全面推行,堪称法治政府建设撬动治理体系变革的经典范例。推行这一制度是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其核心目的是构建一个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治理体系,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协调和制约机制,推动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法治化手段显著提升政府运行质效。通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流程并加强执法监督,有效地解决了多头执法和重复处罚等问题。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在于合理配置政府职能、科学设置行政机构、明确权限分工以及理顺行政管理关系,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权的配置,创新执法方式,从而提升政府治理新效能。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创新责任机制来重新塑造治理生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的推行,有利于强化权责一致。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的推行,使法治问责从具体行政行为向政策制定、审批监管等全流程延伸。
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政府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具体目标和重要内容,完善的治理体系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高效、透明、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从而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在政府治理体系的持续革新中保持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活力;实施“告知承诺制”模式,通过简化流程,推动容缺受理,强化信用监管;加强政府管理的法治化,更多地将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制度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积极回应改革的过程中实现法治的完善,进而形成治理创新与法治建设的良性循环。数字化转型正深刻重构法治政府的实践形态。坚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的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和创新政府治理流程与方式,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水平。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应用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效率;通过建设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协作;通过开发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推动业务办理流程的智能化,全面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社会共治机制的完善持续夯实法治政府的社会根基。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决策、管理、监督,推动政府决策从“封闭式运作”向“开放式协商”转变。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平台搭建,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监督;社会组织在服务、社区管理和公益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公民通过投票、讨论与监督,增强参与感与责任感。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多元共治机制,政府将法治原则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格局。
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治理体系演进逻辑的现实启示。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治理体系完善已形成深度交融、相互塑造的演进逻辑。这一过程既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要求政府治理应该注重机制创新、服务人民。完善制度整合的立体化建构。从制度的层次、运行、反馈等多维度发力,立体化推进。制度的建设是在社会发展的动态过程中持续进化、不断适应社会的过程。通过多层次制度体系设计,在各部门之间形成闭合循环系统;通过动态调整与反馈机制,及时反映社会需求,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能灵活适应社会变化,推动制度的不断改进和优化。注重技术赋能的法治化规制。政府应该在强化数据治理能力的同时规范技术应用边界。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应以服务公民为核心,推动数字治理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一方面,需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另一方面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把握好数字化与法治化之间的张力平衡,切实发挥好“数治”的“工具价值”和“法治”的“约束功能”。加快社会治理的协同化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解决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地方特色议事品牌,创新协同治理合作模式。通过多元协同联动,打破部门壁垒、凝聚治理合力,构筑共建共治新格局。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整合资源、创新载体,通过多元共治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