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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两级法院多点发力,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法护青山 向绿而行

  通讯员 李從熇 王江炜 本报记者 李煜

  6月以来,商洛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增殖放流、入企普法、编印案例等方式,以法治力量守护秦岭生态屏障,持续增强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图景。

  ■ 巡回审判树标尺

  “我深刻认识到非法狩猎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自愿认罪悔罪,并在这里真诚忏悔,希望大家引以为戒……”6月3日,洛南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古城镇姜村村委会、洛源镇桃坪村村委会,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等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2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当地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百余人到场旁听。

  宣判后,该院法官周梦琳采取“巡回审判+案例普法”方式,围绕“争当秦岭生态卫士 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以案释法,为旁听人员详细讲解了秦岭生态保护司法红线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狩猎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危害,以及公民参与生态保护的义务,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秦岭生态保护行动,凝聚全民共建美好生态家园合力。

  ■ 巡河普法护环境

  6月5日,商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干警走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河畔及沿岸村落,开展巡河护河普法教育行动。

  法官干警组成护河小队,重点巡查河道周边是否存在非法垂钓、垃圾倾倒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并向垂钓者普及禁渔期政策及非法捕捞的法律责任。在村落集中路段,法官现场开讲“流动法治课”,通过展示丹江流域生态修复案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水环境行为。

  同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商州区法院法官干警在中心城区设立普法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典型案例选编》等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生态理念,阐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明确非法捕捞、乱砍滥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设置法律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活动当天,共发放资料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

  ■ 入企服务筑“防线”

  6月4日,商洛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商洛比亚迪公司开展环境资源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并召开座谈会。

  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实地参观了商洛比亚迪公司污水监测及处理设施,直观感受到了企业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创新与实践成果。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分享了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有效做法。

  座谈会上,商洛中院行政庭庭长、环资庭负责人李军宏向企业赠送了精心编印的《商洛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从专业角度为企业“把脉问诊”;围绕加强污染防治、树立预防优先理念、环境违法风险处置等关键环节,现场以案释法、精准普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助力企业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

  ■ 编印案例强警示

  6月4日,商洛中院与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发布《商洛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6起案例涵盖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野生动植物保护、农用地非法占用、失火致生态损害等多个领域,既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涉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这些典型案例聚焦秦岭腹地生态保护重点领域,案情翔实、证据充分,不仅清晰呈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更通过司法裁判的刚性力量,明确传递“破坏生态必担责”的价值导向。从垃圾污染整治到珍稀物种守护,从土地资源规范利用到火灾隐患防范,《案例》以点带面、精准施策,生动展现了司法机关联动多部门形成的“全链条”打击合力。

  商洛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环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夯实环境保护司法责任,切实为商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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