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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田间调解化干戈

  本报讯(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沈朋)“感谢法官化解了我们持续几年的纠纷。”5月28日,在调解现场,当事人紧握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法院茶镇法庭办案法官的手说。

  2021年1月,刘斌(化名)在村集体一块撂荒土地上种植了20余棵刺柏树,并用水泥桩和铁丝网设置围挡防止动物啃咬树苗。次年1月,在外务工的曹华(化名)返乡,认为刘斌将树种在了自家承包地上。刘斌则认为自己将树苗种在村集体土地上,并未侵占曹华权益。双方争执之下,曹华私自将树苗砍伐,造成刘斌直接经济损失。经村、镇两级调解组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今年5月,刘斌将曹华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涉及邻里关系,且双方矛盾较深,为尽快查明案情、高效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决定进行现场勘查并开展先行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查看了案涉地块的位置和面积,详细询问了地块权属和历史耕种情况,明确争议事实;组织双方调解,耐心细致地阐述集体土地权属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土地权属产生争议的正当解决方式及程序,并指出曹华冲动之下砍伐案涉树苗,造成刘斌财物损失行为的不妥。经反复释法明理,曹华意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愿意赔偿。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曹华一次性赔偿刘斌财物损失2200元并当场履行,刘斌也对曹华的侵权行为表示谅解,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土地权属争议经双方协商,将通过合法正当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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