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志勇 通讯员 贺金霞)5月30日,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018年9月,李某从石某浩处购买一批货物,拖欠货款11400元。2020年2月,李某因病去世。债权人石某浩遂向李某的继承人李某龙追讨欠款,李某龙于2022年1月向石某浩支付货款1000元。石某浩多次催要剩余货款无果,于今年5月20日将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即李某龙及母亲兄弟3人诉至富县法院,要求3名被告在继承李某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情事实相对清晰,且具有调解基础,为快速、平和化解矛盾,富县法院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特邀调解员白东亮先行对该案进行调解。过程中,白东亮一方面耐心向被告李某龙等3人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体谅被告失去亲人后可能面临的生活困难,引导双方从诚信、情理等角度出发,互谅互让。
经过调解员从情、理、法角度的耐心沟通与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龙当场一次性向原告石某浩支付欠款6000元,原告石某浩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