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虎 通讯员 舒晴
“如何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跨区域高效监督?怎样在新职能定位下,精准维护生态环境与社会公平正义?”7月10日,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章勇告诉记者,带着这些时代命题,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关中平原检察院”),同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全国跨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实践,该院除承担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外,还管辖黄河流域关中平原地区(涵盖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商洛等市所辖有关县市区)的跨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从制度层面破解黄河流域因行政区划分割导致的生态治理难题。
3年时间,从建立全新办案机制到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从加强与区划检察院协同合作到积极拓展监督领域,关中平原检察院的每一步都坚定有力。
跨域协同破解黄河流域治理困局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系统性工程,而流域性生态问题往往跨越行政边界,涉及多地区、多部门协同。关中平原检察院立足跨区划优势,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在石川河、西川河等流域治理中交出亮眼答卷。
2022年11月,关中平原检察院接到石川河某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线索后,创新启动“磋商+检察建议+行政处罚+长效监管”处置模式。办案检察官深入污水排放口,沿河道徒步数公里勘查生态现状,形成翔实检测报告。在与行政机关磋商中,检察官以数据为依据,明确指出污染物超标对河流生态的不可逆损害。2023年1月,行政机关迅速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该院同步督促设计全新的排污口改造方案。为杜绝反弹,该院督促建立24小时智能监控与水质动态监测体系,实现从“末端治理”到“全程防控”的转变。如今,石川河水质显著提升,清澈河水中鱼群游弋,成为流域治理的范本。
西川河承载着下游居民饮水、农业灌溉及朱鹮栖息等多重功能,却因某煤矿企业长期非法排污,河流生态受到严重威胁。关中平原检察院果断打出“诉前磋商+听证+检察建议+起诉”“组合拳”,组建专班深入煤矿排查污染源头。2023年5月,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环保专家、人大代表参与。在多方压力下,企业态度转变,但整改仍显迟缓。该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明确整改期限,在企业逾期未完成后,果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该院联动西安、渭南两地检察机关协同履职,督促企业投入5000余万元改建排污口并完善污水处理站。如今,西川河水质恢复至Ⅱ类标准。
3年来,关中平原检察院聚焦工业废水、建筑垃圾、行洪安全等突出问题,共摸排案件线索126件,立案47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1案获评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2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5案入选陕西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精准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2023年3月,关中平原检察院组建专业刑事执行检察团队,严格执行“每人每月在岗不少于12个工作日”的派驻制度,对监狱执法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3年来,针对派驻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检察建议书35份,采纳整改率达100%。
在巡回检察中,该院用好“常规+机动+交叉”方式,聚焦刑罚执行中的深层次问题,邀请消防、医疗等领域“外脑专家”参与,提升监督专业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增强透明度;推动派驻检察室与监狱监控系统、执法信息平台联网,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借助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监督平台,精准识别减刑、假释案件中的异常线索。
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关键环节,该院制定《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实施意见》,变“书面审查”为“调查核实+听证评议”。2023年,该院办理某监狱服刑人员减刑案时,检察官通过调取生产记录、走访同监区人员,发现其“重大立功”材料存在瑕疵,依法提出不予减刑建议,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一对一”帮教挽救迷途少年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关中平原检察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以“关中·沐光”品牌为引领,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
关中平原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耀春告诉记者:“有一名因抢劫罪在未管所服刑的未成年人,起初对自己的行为满不在乎。驻所检察官通过与其多次交谈,发现其背后是家庭关爱的缺失。在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努力下,孩子逐渐打开心扉,认识到错误。”
为提升家长监护能力,该院开设“家长课堂”,邀请教育专家授课;针对未成年犯,开设未成年犯教育课堂,同时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如今,“关中·沐光”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建设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在帮教工作中,关中平原检察院实行精准化策略,对未满18周岁刑满释放人员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22人次,回访61人次;邀请教育和心理专家对未成年犯进行“群体+个案”精准化帮教和“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该院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与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西安监狱签订联合保护机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共同责任。今年,该院已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联合保护与救助20余人次,发出确认函10人次,直接司法救助2人次,协调民政部门纳入保障金救助12人次。
3年砥砺,关中平原检察院以改革破题,用实践作答。从黄河流域的生态守护到刑事执行的公正监督,从迷途少年的“沐光”救赎到跨区划机制的持续完善,每一步都彰显着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在新征程上,该院将继续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为黄河安澜、碧水蓝天和司法公正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