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佳欣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维护市场经济平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民营经济法治保障进入新阶段。将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极具创新意义。
当前,如何通过完善法治建设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产权保障、市场环境、融资支持、治理体系是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个维度,是新时代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创新路径与实践方向。
夯实产权保障法治基础,筑牢民营经济发展根基
产权保护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石。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民营企业财产权平等保护”原则,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一法律规定为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有效解决了以往产权保护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既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保护主体的全面性。一方面,特别强调对民营经济组织权益的保护,主要是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另一方面,凸显了对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保护,从而强化对企业家的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这些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保护方式更具有实效性和具体针对性。民营经济促进法突出问题导向,深化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强化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尽责。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突出强调三项重要机制:一是涉企执法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列举12类禁止性执法行为;二是产权保护协调机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典型案例规范执法行为。以上制度在实践中已显现成效,如浙江省通过产权保护协调机制,2023年民营企业产权纠纷案件同比明显下降。未来还需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产权登记系统,健全涉企错案纠正和赔偿制度。只有筑牢产权保护的法治防线,才能真正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护民营经济作出专门指示批示,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将“非禁即入”原则上升为法律规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机制,推行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制度。整部法律对于公平竞争、平等对待原则有非常鲜明的体现,包括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等。从制度层面明确要求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权益,聚焦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注重鼓励民营经济参与科技创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创新。赋予民营经济以平等的机会参与国家未来的经济发展,让企业在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践表明,法治化的市场环境显著提升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如江苏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智能监测系统”,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文件,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满意度显著提升。深圳市在政府采购中严格执行透明度要求,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高。下一步应重点对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投诉平台,健全反垄断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自律管理规范。通过法治手段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发展潜能。
创新融资支持法治路径,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
受制于民营企业的创业阶段、企业规模、信用能力等特征,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具有内生性,各国普遍存在,解决该问题需要长期努力及各方合力。民营经济促进法在融资支持方面实现重大突破:要求金融机构单列民营企业信贷计划,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强制覆盖机制,完善应收账款确权流转制度。上述创新举措为破解融资困境提供了法治化解决方案,要求金融机构实施精准化的救助补贴政策,同时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在融资中的分配效率。首先,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制定一系列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其次,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针对民营企业避灾挽损、用人用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需求,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优化服务。再次,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最后,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未来需要在三个方向深化金融改革: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法律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秩序。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法治支持体系,有效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完善现代治理法治体系,提升民营经济制度效能
健全的治理体系是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建立“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协同”的治理框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估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救济机制,设立政策调整缓冲期制度。这些制度设计为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法治保障。上海市的实践具有示范意义。该市建立的“民营经济法治服务中心”整合了法律咨询、维权援助、合规指导等功能。这种“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值得在全国推广。完善治理体系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包括:建立涉企政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只有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治理体系,才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通过完善产权保护、优化市场环境、创新融资支持、健全治理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制度,必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治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让法治真正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