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媛)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8月1日,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学习研究、公文办理、会议管理、工作作风等8个方面精准发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措施》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在学习研究上,通过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设“岐检讲堂”、强化调研等举措,筑牢思想根基,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在公文与会议管理上,突出精简与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让文风会风更务实高效;在工作作风上,强调“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干警主动担当、较真碰硬,落实“三个管理”的具体化、本院化措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措施》注重以管理促规范,在检务管理中推进信息化建设;以考核激活力,通过制定科学考核激励办法,强化平时考核与正负面清单运用,让实干者得实惠;以“头雁”带“群雁”,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攻坚克难,推动作风建设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