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薛成杰)“这笔赔偿款就是我的‘救命钱’!太感谢检察官了。”9月2日,在宝鸡市眉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村民王某向该院检察干警不停地道谢。
去年10月,王某乘坐三轮车出行时,因驾驶员张某操作不当,车辆与路边停放的货车相撞。王某当场受伤,被紧急送医后,不仅花光了家中积蓄,后续康复治疗还需大笔开支。交警部门很快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张某与货车司机负同等责任,王某无责。可事故后续处理却陷入僵局——张某始终拒绝赔偿,王某多次上门协商,要么被拒之门外,要么被敷衍推诿。
今年4月,王某在邻居提醒下,抱着一丝希望前往县综治中心求助。王某说明情况后,眉县检察院常驻综治中心的控申干警敏锐意识到,王某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当即着手处理:一方面,仔细核查事故认定书、医疗单据、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确认王某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另一方面,迅速对接院内办案团队,共同研判案件细节,梳理证据链,指导王某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第一时间制作支持起诉书。为提高效率,检察官还主动对接法院推动快审,向张某释明法律后果。最终,法院采纳检察院的意见,王某顺利拿回全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