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锋
“罗所,我和朋友发生了一点纠纷,来咨询一下。”“罗所,我和公司产生了劳务纠纷,想找您帮着处理处理。”……
村民口中的“罗所”,就是渭南市潼关县司法局太要司法所所长罗刚。
“村民之间的矛盾,看起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咱要是把这些小事办好了,就是解决了影响平安和谐的大事。”留着平头的罗刚说。
罗刚除了是太要司法所所长外,还担任陕西省调解委员会理事、渭南市调委会副会长兼人民调解主任。他始终坚守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少说多干、取信于民”的个人信条,用朴实的话语和无私的付出,将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2021年,潼关县太要镇老虎城村周某的丈夫被席某骑摩托撞伤,两家因赔偿问题多次发生激烈冲突。2023年12月13日,罗刚联合派出所充分发挥“警”和“调”的作用,通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走访,释法明理,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就此化解。
罗刚积极推行司法所、派出所“两所共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融合”模式,创新探索建立了“党建引领,警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他大胆尝试“警司卫联调”“警司校联调”等调解模式,坚持“周排查、月研判”工作制度,着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凭借丰富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调处经验,多起一触即发的纷争在他的努力下化险为夷。自担任太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以来,罗刚先后组织开展矛盾排查150余次,主持调解矛盾纠纷125起,调解成功率99%以上;接访群众5000余人,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收到锦旗21面。其中妥善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23起,切实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罗刚深知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他积极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查漏补缺,不断充实自己;辖区法治力量不足,他就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壮大队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他就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罗刚参与了地方电视台《以案说法》节目录制,拍摄的“罗所调解记”被学习强国平台刊播,并且被渭南市组织部基层党建短视频展示;他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0余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读本10000余册,受教育群众1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他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作,积极引导20名“法律明白人”和8名“法治带头人”参与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中。
小所也有大作为。罗刚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和事佬”,曾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他管理的太要司法所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六好司法所”。2023年6月,罗刚被评为“渭南市十佳人民调解员”,10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太要镇先后荣获陕西省“优秀调委会”、渭南市“优秀调委会”、全市无信访先进镇、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