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苏蒙
“还是法律武器管用!为我老王这个案子,无论是之前在蒲城法院,还是交叉到大荔法院,都采取了那么多执行措施,最终执行完毕,帮我回款了100多万元,真心感谢法官!”4月28日,说起法院为自己追回欠款的事儿,家住蒲城县某镇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再次为法院点赞。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19年在蒲城县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李某、李某某分期分批偿还王某某借款70万元及利息。因李某、李某某未按期偿还,王某某于2019年10月向蒲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案于2024年交叉至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武器”,最终促使该案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该案执行之初,因被执行人长期行踪不明无法采取强制措施,致使案件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一度心存疑虑。此时,正值交叉执行工作开展之际,为更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本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各种非法律因素的干扰,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果断运用交叉执行——不同法院之间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相互交换执行案件,以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及时有效控制——该案指定由大荔法院继续执行。
接过原执行法院的担子,大荔法院由执行局长带队组成专门执行团队,决心做好这道“附加题”。为吃透案情,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全面调查,先后8次前往蒲城开展工作。干警们不辞辛苦奔波,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信任,王某某多次表示会积极听取法官意见,为该案成功执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一方面通过执行系统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及互联网账户进行冻结,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另一方面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有工资收入,执行干警对此采取了更周密的执行措施,专门向相关管理部门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工资收入打入指定账户内,同时禁止变更工资账户,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案款10余万元。
由于被执行人存在躲避执行等行为,法院无法查找到下落。为促使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在经合议庭合议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和失信决定书并予以公开,在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购买装修不动产、旅游度假出行、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理财等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
在经历了两次上门拘传扑空后,今年4月一天的深夜,已经休息的大荔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反映在蒲城县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下落。鉴于情况的特殊性,大荔法院迅速敲定了夜间行动方案,组织6名干警连夜赶赴蒲城,一方面联系蒲城法院配合控制被执行人,一方面联系看守所、法警队,确保行动的有效性和行动人员的安全。经过多方合作,执行干警终于在次日清晨将被执行人拘传回大荔法院,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同时,承办法官在大量调查、谈话的基础上,发现该案的核心是查封房产在涉及房地权属分离且面临拆迁征收的情况下,如何变现让申请执行人受偿的问题。因该问题涉及双方当事人及征收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单位,执行法官随即组织当事人及上述单位共同参与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执行法官充分听取各方诉求,逐个审查相关证据,梳理总结争议焦点,引导各方理性协商。
随后,大荔法院第一时间将该案的进展情况及查明的事实向查封财产所在地、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住所地街道办、房屋管理部门、县法院等部门反馈,并协同各部门组成专班共同对该案进行攻坚:一方面由执行法官从法理上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由街道办干部从情理上劝说双方相互体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