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爽
暑假本是未成年人放松身心、拓展视野的美好时光,然而,一些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却将黑手伸向了涉世未深的学生,利用未成年人的不谙世事,让他们成为电诈“工具人”。
北京11岁孩童被诱骗发送引流短信,汉中18岁高中生被拐至境外电诈园区……近期,从全国多家公安机关通报看,这些案例不但令人痛心,更是敲响了警钟,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电诈分子之所以将目标锁定未成年人,一方面是拿捏住了未成年人想赚快钱、轻松赚钱的心理。未成年人对法律责任认知模糊,他们在出借账号、发送短信时毫无防备,甚至会将这种“轻松赚钱”的方式分享给同伴,形成连锁反应。另一方面则是钻了法律的空子。由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帮信罪”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触犯“帮信罪”后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电诈团伙便选择利用未成年人,以规避有关部门的打击。11岁被收购电话卡、15岁被雇用拨打诈骗电话的案例,正是这种卑劣伎俩的体现。
未成年人卷入电诈案件,其危害远超个案本身。对孩子而言,一次看似“无伤大雅”的兼职,可能在人生档案中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还会扭曲他们的价值观。对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来说,未成年人的参与让电诈犯罪更具隐蔽性,加大了侦查打击的难度,也侵蚀着社会诚信的根基,破坏着和谐稳定的秩序。
让未成年人远离电诈陷阱,绝非某一方的责任,需要打破“各管一段”的治理惯性,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防护网络。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暑假等关键时段不能完全“放养”,要多关注孩子的网络动态和社交圈,通过生活化的案例讲解,让孩子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法治观。学校应将反诈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结合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用情景剧、动画短片等方式剖析电诈套路,让法律知识和防范意识入脑入心。网络平台必须严守主体责任,对“日结兼职”“轻松赚钱”等涉诈信息强化筛查,坚决阻断向未成年人推送的渠道。执法部门则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诈的犯罪团伙从严从重打击,斩断利益链条,形成强大震慑。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成长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唯有各方都拿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才能让电诈分子无机可乘,让孩子们安全、快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