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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 “检察 +综治” 双轨解民忧

  靖边县检察院检察官查看司法救助案件卷宗。 (靖边县检察院供图)

  本报记者 张震 通讯员 张月月

  “小区新建了集中充电场所后,再也不用从家里拉线给电动车充电了,电动车停放也整齐了。”8月22日,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某小区走访时,小区居民李晶介绍说。

  小区的变化源于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近期,靖边县检察院驻综治中心服务窗口接到群众反映,称某小区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现象。随后,检察干警迅速赶到某小区查看现场情况,发现群众反映属实。

  了解情况后,靖边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对辖区内的176个小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发现很多小区都不同程度存在“飞线”充电现象。在充分调查取证后,靖边县检察院通过多方会商,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在小区增设了电动车停车位及充电桩。检察干警及时跟进,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发放“飞线”充电法律责任清单和“检察监督联系卡”,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让全县各小区“飞线”充电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近年来,靖边县检察院持续深化“线上进入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治中心”检察“双进”工作,与县综治中心紧密协作,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双轨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检察履职快响应、为民服务“零距离”、监督触角全覆盖,以更实的举措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线上,靖边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视联网平台,实现与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视频直连,通过远程咨询、在线矛盾化解、视频接访等功能,将检察履职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最前沿。线下,靖边县检察院在乡镇司法所等单位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等服务,实现检察服务“零距离”。同时,以县综治中心为枢纽,靖边县检察院在全县建立了9个检察服务站,并与其他派驻综治中心的单位建立了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机制,实现整合资源、联治问题、共享成效。此外,靖边县检察院将“四大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工作,持续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组建的“检察官+调解员+网格员”工作队,积极开展上门听证、巡回接访等便民服务。

  曹某某的丈夫被武某某驾驶的车辆撞伤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生活长期需要护理。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曹某某的丈夫和武某某承担同等责任。后经法院调解,曹某某的丈夫和武某某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一次性解决方案,但曹某某对交警责任认定以及法院裁判产生质疑。

  靖边县检察院收到反映线索后,对原交通事故处理与司法审理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办案人员存在渎职行为。核查结束后,检察官及时向曹某某反馈了结果,并通过释法说理解开了她的心结。此后,检察官主动为曹某某寻找救济途径。经仔细分析研判,检察官认定曹某某丈夫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协助曹某某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随后,靖边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曹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最终,靖边县检察院决定对曹某某予以司法救助,并及时发放了救助金。

  “群众的每一个急难愁盼问题,都是我们牵挂的心事。我们就是要通过检察‘双进’,把检察力量和综治力量汇聚在一起,用‘检察+综治’的方式,努力推动群众的每一个诉求、基层社会治理的每一个难题都能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靖边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华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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