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面: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点击下载

标识彰显关爱 检徽守护荣光

  本报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黄清华 何望

  “这些小小的标识,看着不起眼,却让我们心里暖暖的,能实实在在感受到检察院对咱们军人的重视和关怀。”8月28日,汉中市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涉军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在当地医院挂号窗口就诊的退役军人老李激动地说道。

  前段时间,老李到该医院取药,一进门诊大厅就发现,挂号窗口旁新立了一块蓝色标识牌,上面清晰写着“军人、退役军人优先”。他试着出示退役军人证,工作人员立刻引导他优先办理,整个过程快了不少。没过几天,老李陪年迈的父亲去乡镇卫生院做检查,在缴费窗口看到了同样的优先标识。“现在乡镇也跟上了,这服务真是落到了实处!以前总不好意思主动提优待,现在有了明确标识,既方便又感到荣耀。”老李笑着说道。这些让他感动的细节背后,是检察机关为保障军人权益付出的努力。

  今年7月,留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县内某医院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要求,在挂号、收费等窗口设置“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优待标识,导致优抚对象不知晓政策、享受不到优待。随后,检察官扩大排查范围,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共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和客运站的售票、检票窗口也存在类似问题,未张贴军人优先标识,让拥军优属的政策成了“隐性福利”。

  针对发现的问题,留坝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推动留坝县域内医疗机构、客运站等场所落实涉军优抚政策,让“绿色通道”真正畅通起来。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在医院挂号收费、取药住院及客运站售票检票等窗口,规范设置军人军属优先标识,让“依法优先”从政策条文变成了看得见、用得上的便利。

  “留坝县检察院用公益诉讼守护军人权益,让‘小标识’传递‘大情怀’,看似小事,实则是对军人荣誉的有力维护。”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说。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理论
   第04版:检察
   第05版:综合
   第06版:法院
   第07版:公安
   第08版:平安
宝鸡启动“一份爱心助见义勇为”公益募捐活动
十年心结一朝解
安康“天平护航与法‘童’行”护苗行动启动
图片新闻
“榆林检察大讲堂”专题讲座举行
脚步丈量民情 温暖关怀老兵
标识彰显关爱 检徽守护荣光
韩城公安开展业务能力比武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