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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法院:先行调解让矛盾止步诉前

  本报记者 张震 通讯员 宋香香

  “在诉讼请求一栏写清楚具体诉求,在事实与理由一栏简明说清事情经过。有不明白的,你可以随时问我。”9月15日,绥德县人民法院郝家桥法庭法官助理武阳军拿着要素式起诉状模板,耐心地给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讲解填写要点。

  与此同时,在该法庭的调解室内,调解员正拿着卷宗向一对前来起诉离婚的夫妻说:“两口子过日子哪能没摩擦?咱们先说说各自的想法,总能找到解决办法。”

  这一幕幕忙碌又暖心的画面,正是绥德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先行调解工作的生动日常。今年以来,该院共先行调解案件344件,用“省时、省力、省心、省钱”的解纷路径,让司法温度直抵群众心坎。

  “拖欠了半年之久的工钱,没想到起诉后法院只用两天就帮我解决了。”拿着调解协议的梁某,对这起欠款纠纷的处理效率赞不绝口。这背后是绥德法院对“如我在诉”理念的深入践行。

  梁某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李某承包的工程上干活,工程结束后李某却迟迟未全额支付工钱。经多次催要,李某为梁某出具欠条,承诺5个月内还清。后李某逾期多日仍未履行,甚至拒接梁某电话。无奈之下,梁某向绥德法院提起诉讼。

  为尽快帮助梁某拿到血汗钱,四十铺法庭负责人王武文在征得原告同意后,于收到案件当日便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联系李某次日一早到庭。李某对欠薪事实无异议,但称资金周转困难。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先行调解机制下,绥德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

  “调解不是‘和稀泥’,得懂法律、会沟通。”绥德法院法官李宏2022年退休后被聘为义合法庭“郭维德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做调解工作时,如果对法律条款理解不透彻,调解协议就可能存在漏洞;如果不懂沟通技巧,简单的纠纷往往会复杂化。”李宏说。

  从法官到调解员,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对法律工作的热情。有着丰富审判和调解经验的李宏,不仅能熟练运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调解纠纷,而且还总结出了“倾听诉求、找准焦点、依法建议、情理兼顾”的调解方法。2024年以来,李宏共协助法官调解纠纷152件。

  像李宏这样的调解员不是个例。为充实调解队伍,绥德法院从退休法官、退休司法干部、行业专家中选聘了5名调解员,分别入驻该院速裁调解中心和4个基层法庭。调解员们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熟悉基层的优势,通过面对面沟通、线上调解、电话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进纠纷化解进程,有效缓解了法庭办案压力,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成为现实。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绥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理情相结合,既讲法律尺度,又讲民生温度,让当事人在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尊重、温暖与公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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