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欣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为回应老年群体的需求,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该规定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写进法条的“敬老”有什么不一样?为此,记者围绕西安首部敬老优待专项法规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详细解读法规的主要内容以及社会各界对法规落地的期待与关切。
嘉宾:
冉红斌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高丰美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王芳 西安市第一医院老年神经及内分泌病区主任
记者:这部法规有哪些创新性的亮点?
冉红斌:交通优待年龄下调。将城市公交、地铁免费乘坐年龄从70周岁下调至65周岁。规定户籍或常住地在陕西省内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费乘坐西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要求交通场站设置老年人购票窗口、等待专区,公交设置老年专座等。
固化多项免费公共服务优待。明确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收费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公共文体设施设置时段对老年人减免开放;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中医药保健指导;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心理关怀、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推动和倡导上门服务制度。要求政务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公共服务单位等必须保留人工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对行动不便无人陪同老人提供特殊关照;户政业务对重度残疾、长期卧床、重病住院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采集信息;鼓励金融、公证、不动产登记等机构为高龄、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
“刚柔并济”,完善监督问责制度。“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推动优待政策落地。一方面,针对优待单位拒不履行义务问题,补充法律责任,要求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予以通报批评,解决以往惩戒力度偏弱的问题。另一方面,对鼓励性内容加以积极引导,推动相关单位从“被动执行”向“主动服务”转变,展现西安市的人文关怀与城市温度。
记者:这部法规有效解决的敬老优待问题包括哪些?
冉红斌:解决政策“碎片化”,固化经验。改变过去敬老优待政策散落在部门文件、标准不统一的局面,将西安成熟的敬老优待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统一优待规则;明确要求政府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推动政策统一落地执行。
厘清立法边界,理顺职责。区分“养老保障”与“敬老优待”,不再重复已经由《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规定的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内容,聚焦优待提质;厘清市、区县、镇街,以及各部门、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各方敬老优待职责,解决部门职责模糊、协同不足的问题。
破解数字适老化难题,解决老年人办事难。立法要求公共服务机构保留人工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针对行动不便老人建立户政上门,鼓励公证、金融、不动产、基层医疗上门服务制度,解决高龄失能、重病老人出门办事难的痛点;同时鼓励开展智能技术培训,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补齐监督问责短板,强化制度刚性。解决以往仅有倡导性要求、缺少惩戒手段的问题,设置责令改正和逾期通报批评法律责任;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明确老龄机构统筹督促,老年人优待诉求有法定反馈渠道,改变优待“落实不落实全靠单位自觉”的局面。
记者:法规把“政策给的”变成了“法律必须保障的”,但法律上的权利和老年人实际感受到的服务之间还有执行距离。这部法规实施后,需要建立什么样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高丰美:《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并明确规定了具有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义务的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优待服务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
为了保障《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的有效实施,可以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邀请行业代表、专家学者等参与评估和监督,对于履行情况较好的部门,可以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同时,采用更加多元的监督方式,如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对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预警,实现精准、高效、实时监督,对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义务的单位履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
记者:这部法规明确区分“养老保障”与“敬老优待”,不重复《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内容。从立法技术看,这种边界划分清晰吗?老年人如果遇到优待落空,该怎么维权?
高丰美:两部法规的规范内容重点存在不同,《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主要从宏观层面全面规定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等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主要对养老服务相关内容予以细化,在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休闲、无障碍环境、适老化服务、上门服务、法律服务等方面明确敬老优待服务相关内容。
老年人如果遇到优待落空,《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明确了相关救济路径,如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公布受理方式,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情况。因此,老年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确保老年人的优待服务得以落实。
记者:这部法规最大的制度价值是什么?有哪些意见建议?
高丰美:《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将“尊老敬老”上升为更为具体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全社会各个层面在“敬老优待”服务上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职责,有助于“敬老优待”落到实处,同时也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出台后,老年人的优待服务涉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需要发改、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社、卫生健康与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敬老优待”综合服务体系;需要加大敬老优待服务的保障投入和专业培训,逐步拓展敬老优待服务项目和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记者:西安市第一医院作为西安市老年病医院,为老年人看病提供了哪些优待服务?
王芳:西安市第一医院老年医学科始建于1986年,是西安市市级医院中成立最早、规模完善的老年病专科,2026年入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针对法规要求的“优先就诊、检查、化验、缴费、取药”等流程性困难,市第一医院开设了就医绿色通道,保留人工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并设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协助老年人窗口挂号或自助机挂号服务等。老年科门诊设在一楼,就是为了方便老年人就诊。对行动不便的老人,门诊还提供轮椅服务。
从病区各种适老化硬件设施,到易于老人们记住的“水果”病房名称,市第一医院还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计量勺、针线包等贴心物品,并依托“燕尾帽”互联网护理平台,构建起“线上预约、线下服务”闭环模式,将专业护理延伸至患者家中。科室从患者出院前介入,制定个性化出院计划,返家后通过电话随访、家庭访视等方式持续跟踪,实现医疗与照护无缝衔接,改善老年人整体功能状态与生活质量。
记者:作为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如何看待这部条例?有哪些意见建议?
王芳:作为一名长期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生,我认为该条例在就诊流程上为老年人给予了很大方便。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生活、就医上存在很多不便的地方,家庭的照护负担较大。出台的一些政策,比如养老补贴、长护险,确实能帮老年人解决一些问题。
建议提升老年科的知晓率,现在许多医院设有老年科,能简化老年人的看病流程,减少老年人奔波,方便老年人就诊。
要重视老年人的疾病筛查,很多人把老人记性变差简单归为“老糊涂”,觉得年纪大忘事在所难免。但医学研究证实,阿尔茨海默病并不是衰老的必然结果。建议家中老年人如果出现症状,应尽快到神经内科做认知筛查。医生会结合记忆力、定向力、语言能力等评估,帮助判断是正常衰老、轻度认知障碍还是阿尔茨海默病。越早识别,越有机会通过规范干预和生活管理延缓进展。建议65岁以上老年人要重点关注,做好日常防护,降低认知衰退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