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旬邑县人民法院召开第八期审判执行业务学习会,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参加。
会议安排执行局法官孙启军领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孙启军结合实际执行案例,对两项规定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法官干警们深刻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与适用范围,特别是针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规范、审查要点,以及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定情形和操作流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此次学习,干警们对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在执行工作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执行案件中,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马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