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攀峰 通讯员 苏晨)4月22日,原告王某某的女儿特意从深圳赶来,将一面写有“高效办案倾心匡正义 明察秋毫秉公解纠纷”的锦旗送到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感激地对法官说:“你们为我父亲的案子忙前忙后,操了那么多心。谢谢你们让我们全家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2022年,原告王某某及其女儿向被告某医疗器械公司及该公司的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300万元,后被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詹某代表公司向原告出具了300万元的借条。借条出具后不久,詹某因病去世。王某某多次就该借款向某医疗器械公司及其一人股东李某某进行催要,但对方一直未还。无奈之下,王某某持转账记录及詹某出具的借条,将该医疗器械公司及李某某诉至碑林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俱艳妮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详细了解案情细节。在庭审过程中,俱艳妮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归纳争议焦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逐一分析。庭后,俱艳妮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被告某医疗器械公司因客观上资金缺乏无法促成调解。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某医疗器械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被告李某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