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成龙 通讯员 张梦莹)近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群众关于2名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的举报后,立即派出执行小分队,依法传唤2名被执行人到案。
秦某与董某是朋友关系,董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秦某借款3万元,约定借期1个月。到期后,秦某反复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双方在一审时当庭和解,董某承诺分期付款。该案调解书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董某继续采取拒绝履行、拒不接听电话等方式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意图逃避应履行的义务。
4月10日,面对执行法官的调查询问和劝诫,董某仍拒不配合。经执行法官核实董某微信流水,董某目前的财产和收入情况是能履行支付义务的。鉴于其恶劣行为,耀州区法院依法对董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另一案中的被执行人宋某找郭某借款2万元,到期后宋某拒绝还款,郭某无奈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宋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郭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宋某始终未履行。
4月11日,执行法官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称宋某在老家出现,执行局立即派出“执行110”小分队赶赴现场,将宋某拘传到案。到案后,宋某强硬表态拒不履行义务。结合宋某的拒执行为,耀州区法院依法对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