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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南郑调解婚约彩礼纠纷

  本报讯(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刘文海)4月15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青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老年人婚约彩礼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就彩礼、婚后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70岁)与被告李某(65岁)均丧偶独居多年。二人经过相识了解后,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杨某向李某支付了5万元彩礼,二人于2019年2月开始在李某家居住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期间,杨某为李某添置了摩托车,搭建了彩钢棚。2021年,李某搬到县城儿子家,杨某一个人在农村居住,双方逐渐产生罅隙,纠纷不断。2025年春节期间,杨某及其女儿到李某儿子家协商退还彩礼事宜,双方分歧较大争执不下,后经调解仍未能消除彼此的隔阂,杨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鸣蕊在全面梳理案情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矛盾焦点集中于彩礼及财产分割问题,存在调解基础。张鸣蕊遂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引导双方对彩礼的退还进行理性考虑,另一方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财产分割方案进行释法,从法理、事理、情理入手,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努力寻找双方的平衡点。针对彩礼、同居期间购买的摩托车等财产争议,法官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折中分配方案,兼顾双方实际生活需求。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将彩礼、婚后共同财产一次性折价3.3万元退还给杨某,并于领取调解书当天即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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