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子卿 朱奕宁
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背景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成为重塑资源配置效率、激活市场内生动能的核心命题。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其与统一大市场构建的配合不仅体现在制度供给层面,更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消解行政壁垒、保障市场秩序等路径形成治理闭环。这一互动关系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得到体系化印证,文件明确将“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列为关键任务,凸显法治思维对市场要素流通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法治政府的功能协同与价值传递路径
现代法治政府的本质特征在于通过法律程序框定行政权力的作用边界,其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承担着规则制定者、秩序维护者与风险规制者三重角色。从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成本视角考察,政府通过法治化手段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竞争监管与权益保护规则,能够显著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例,国务院自2016年起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系统性清理与废止地方性歧视条款,将全国性清单条目由328项压缩至2025年的106项,有效破解了“准入不准营”的体制痼疾。这种法治化路径的推进,既体现了政府自我限权的制度自觉,也印证了“法律保留原则”在规范市场准入中的程序价值。
在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的权威性通过竞争政策实施得以具象化。2021年修订的反垄断法增设“鼓励创新”条款,将平台经济、数据要素等新兴领域纳入规制范畴。法治政府通过精准化、靶向化的监管策略,构建起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力的新型治理范式。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全面推行,行政性垄断的预防性审查机制已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2024年,全国累计审查的政策措施161.8万件,清理存量文件447万件,废止和修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9.3万件,从源头上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衍生的市场分割。
法治化治理工具的实践创新路径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化构建,需要突破传统行政主导模式的路径依赖,转向更具包容性与协同性的治理架构。在立法层面,2023年民法典合同编对格式条款效力的严格限定、数据安全法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创新,为市场主体权益提供了更高位阶的法律保障。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飞跃上诉”机制,这一制度创新不仅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和缩短纠纷解决周期,还凸显了中国最高司法层面对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政策和裁判规则,形成了“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线”机制,统一解决类案纠纷,提高审判效率。
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命题。浙江省推行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将市、县两级执法事项压缩60%,并通过“综合查一次”模式将跨部门检查频次降低78%,这种制度设计有效破解了多头执法、重复监管带来的市场主体负担。在政务服务领域,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2023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标书签章和加解密、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推动实现“一照通行”“一照通投”。北京市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投”自上线以来,截至2024年11月,共有2.6万余家企业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开展政采业务19万余次,每年可为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节约投标成本近千万元。通过数字化技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体现法治政府建设中“技术赋能程序控权”与“高效便民服务优化”的深度融合。
治理范式转型的未来向度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与统一大市场构建的协同演进,正在催生“规制—服务”融合的新型治理模式。2025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在全国层面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为涉企收费行为划定了明确边界。《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目录清单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确保企业能够清晰理解每一个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地知晓自己应缴纳的费用,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违规收费行为,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沪苏浙皖共同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通过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解决了毗邻地区执法标准差异导致的监管套利问题。
数字政府建设浪潮为法治化市场治理注入新动能。杭州市“城市大脑”系统将362项惠企政策转化为算法模型,实现政策兑付“零材料、秒到账”,其后台运行的合规性校验模块实时比对市场监管、税务等18个部门数据,确保每笔补贴发放均符合法定程序。这种技术治理工具的创新应用,既提升了行政效能,又通过数据留痕强化了权力监督,形成了“效率—安全”的价值平衡机制。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化构建本质上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度重构。通过法治政府的制度供给能力提升、监管范式转型与服务功能优化,正在形成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公平竞争有序开展、创新活力持续迸发的制度生态。未来需进一步强化立法前瞻性、执法协同性与司法保障性,在数字经济、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探索规制创新,使法治化治理成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核心支撑。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