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郭建军)“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法官高效、公正的执行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力量。”8月21日,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冯某给旬邑县人民法院送去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24年5月,某汽车租赁公司与曹某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约定曹某租赁一辆奔驰轿车,日租金300元,租期20天。然而,租赁期满后,曹某却未按约定归还车辆并支付租金。面对这一违约行为,某汽车租赁公司无奈将曹某诉至旬邑法院。
经过法院审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曹某同意按约定期限支付租赁费3.2万元并归还车辆。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曹某却再次爽约,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无奈之下,某汽车租赁公司向旬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旬邑法院执行法官田飞接到该案后迅速行动,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曹某前来接受执行询问。在得知奔驰车辆被藏匿于渭南市澄城县后,田飞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带队依法扣押了该车辆,并顺利移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然而,对于3.2万元租赁费,曹某却一直推诿不付。面对这种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在得知自己即将被拘留后,曹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义务,支付了租赁费。